
关于领取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随着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86号公告的发布,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结束。我省在2006年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中,通过的单位共198家,其中甲级资格单位49家,乙级资格单位43家,丙级资格单位106家。这标志自国家发改委29号令发布以来,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管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国家发改委规定,自公告发布即日起(2007年12月10日),在2005年3月4日前取得的所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现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85家)即将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事宜。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批准通过的有关单位请持原有资格证书(正本1本、副本2本)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为集中办理,提高效率,定于1月14日—1月20日前来办理领证手续。如原有证书遗失的,需在国家级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并持遗失证明来办理领证手续。
二、公告事宜。为加强和维护市场准入,扩大工程咨询企业的影响和信誉,我们近期将我省2006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单位资格认定通过的单位用公告形式在《浙江日报》刊登,并在《浙江工程咨询网》及《浙江工程咨询》上进行宣传。凡我省已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2006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的,需交纳公告费 1000元。
帐户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协会
帐号:33001616135050009579
开户银行:杭州市建行宝石支行
三、部属企业及外省在我省执业的单位,如需公告也同时办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尽快来办理领证手续。
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209室
电话:0571—28936829或28936826 联系人:张静菊
浙江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
二○○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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